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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捐款 |
| 服务平台 |
| 备案编号: | 53350000512158848YA23001 | ||||
| 起止日期: | 2023-06-20 至 2023-12-31 | ||||
| 所属机构: | 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| ||||
| 捐赠方式: | 现金,银行转账,支付宝,微信,邮政汇款,财付通 | ||||
| 募捐方式: | 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、义赛、义卖、义展、义拍、慈善晚会等,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,通过互联网发布募捐信息 | ||||
| 发布平台: | |||||
| 捐赠目的: | 为“福建省困境儿童重大疾病救治项目”筹款100万元,用于救助临床诊断患有心血管系统先天性畸形、泌尿系统先天性畸形、新生儿科类、儿童危重症类等重大疾病的困境儿童。 | ||||
| 款物用途: | 计划募款额度:100万元 所筹款物使用详细情况:困境儿童重大疾病救治项目资助对象为:具有福建省户籍或取得福建省居住证,临床诊断患有心血管系统先天性畸形、泌尿系统先天性畸形、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、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、新生儿科类、儿童危重症类重大疾病,在福建省儿童医院接受诊疗,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困难家庭儿童,按自付费用的85%予以补助,每人最高补助5万元。由项目合作单位福建省儿童医院应当根据救治工作需要,成立项目执行组、项目评审专家组等。实行公开评审和资助,保存相应的文字资料,随时接受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1.可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患儿资助款是否到位、手术恢复情况及目前患儿生活学习情况等。2.福建省儿童医院在拨付每批资助款30天内,对受助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抽样回访。3.对患者家庭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,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理。4.如接到家长投诉或社会举报,应及时进行核查,并对查实问题作出认真、严肃处理,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。5.在项目资金使用中,如发现挤占、截留、挪用、拖延支付、扣抵项目资金或弄虚作假、受助患儿名不副实等问题,将根据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不超过总体募捐额的10%.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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